一、读者持本人虚拟校园卡(校园码)或采用人脸识别方式通过门禁入馆。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时应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馆。严禁使用他人证件入馆,一经发现,一律扣留,由证件所有者前来领取。
二、守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仪表得体,禁着奇装异服入馆。
三、入馆后请保持安静,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接打手机请到室外,以免影响他人学习,使用个人电脑时请使用耳机。
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馆后请带走随身物品,图书馆有权清理滞留在公共区域的无主物品。
五、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杂物,不在公共物品或设施上乱涂乱画,请勿在图书馆公共区域内饮食或喝有色饮料。
六、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请勿随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
七、文明使用馆藏文献资源和便利设施,不在书刊上随意写画。
八、在本馆开架借阅区域查找文献时应轻取轻放,按需取用图书,不弄乱架位,如需借书请将书带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九、非可借书刊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阅览,请勿带出该区域。
十、出入图书馆门禁通道时如监测仪器报警鸣叫,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十一、遇到困难或有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寻求帮助。
十二、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规,除记录违规情况外,暂停当事人入馆30天,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态度恶劣者,通报其所在院部直至送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一)恣意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和环境,情节恶劣者。
(二)偷盗、损毁图书,以及损毁文献中的标识者。
(三)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馆藏文献或设施携带出馆两次及以上者。
十三、入馆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入馆读者均被视为同意以上入馆须知,如有违反者谢绝入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