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内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书库、阅览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均实行全面禁烟。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吸烟。
二、严禁携带香烟、电子烟等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及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进入图书馆区域。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三、违规处理
(一)对于初次违规,经劝阻停止吸烟行为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立即离开图书馆并记录在案。
(二)对于多次违规,不听劝阻且态度恶劣的通报所在学院并报学校保卫处处理,给予本学期限制入馆处罚。
(三)因吸烟行为导致图书馆设施损坏或给他人造成健康损害的,吸烟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因吸烟引发火灾等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被限制入馆的读者,可在限制期满前或期满后,向图书馆提交恢复入馆资格的书面申请。申请书需由读者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金陵科技学院图书馆
本规定摘自《关于修订印发<金陵科技学院图书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金院字〔2024〕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