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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图书的认定条件: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实际需要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允许在中国大陆境内公开发行的新购纸质书籍,不包括:教材、报刊、声像资料、电子读物等其它形式的信息载体。

    2、图书办理验收入库的条件:

    A、一次采购复本少于 10 册(套)的图书。

    B、须携带所购图书,及由院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票和由发票开具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购书明细清单。一次采购金额在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的发票须由分管校领导审批;30000 元(含 30000 元)以上的,须提供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的相关材料。

    3、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根据图书验收入库细则办理验收手续,入库到所在院部资料室和部门后出具入库单。

    4、接受捐赠收到的图书,应先到财务处(国资处)备案,再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上一条:图书馆场地借用规定

下一条: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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